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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城管局扎实推进《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实施
编辑: 秦佳   来源: 焦作日报   时间: 2021-01-12

  《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,市城管局高度重视《条例》的贯彻和执行工作,多次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。

  为全面落实《条例》,市城管局公布了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范围。经多次研究、广泛征求意见,市城管局按照“试点先行、分步实施、稳步推进”的原则,呈请市政府公布了《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2021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域的公告》。据了解,我市2021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域为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北至影视路、南山路,南至大沙河东,东至万方产业集聚区东界,西至大沙河范围内:所有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;农贸市场、商场、宾馆、饭店等经营场所;火车站、公共汽车始末站、停车场、广场、公园、公共绿地、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。各城区人民政府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确定的109个居民小区、9个村庄。

  市城管局加快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,指导各城区环卫部门联合城管部门重点针对政府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医院、学校、商场等公共机构进行执法检查,开展“五必查”,持续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,一查是否建立分类工作制度,二查是否按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容器,三查是否在收集容器上设置分类投放标志、在醒目位置设置投放引导标识,四查是否设置集中投放点、规范分类,五查分类投放设施周边环境是否脏乱差。

  生活垃圾治理形势紧迫、任务繁重、难度较大,需要政府主导、市场配置、全民参与。为加强《条例》宣传引导,市城管局坚持舆论引导不松懈,强化宣传引导工作,通过制作宣传册、宣传片、微视频等,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,筑牢宣传阵地,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;坚持宣传发动无死角,大力开展垃圾分类“八进”活动(进机关、进校园、进社区、进家庭、进企业、进商场、进宾馆、进窗口),积极举办现场会、交流会和大比武活动,鼓励人人参与垃圾分类工作;坚持评优奖惩不放松,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质量评比,广泛开展最美小区、最差小区双向评价,完善奖惩措施,树立一批典型,通过宣传,合力打造“精致城市、品质焦作”。(记者高小豹)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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